近日,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同时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案 情
包某某向金某某借款840000元,并约定了还款期限。后借款期限届满,包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。金某某多次催要,包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金某某遂将包某某诉至法院,要求偿还借款840000元。
案件受理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材料,认为该案事实清楚,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有调解的可能,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。
调 解
调解过程中,被告包某某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借款,而是目前无法一次性全部还清,希望原告金某某能够作出适当让步,同意分期付款。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积极与原告金某某进行沟通,希望可以体谅被告包某某的难处。同时,承办法官严肃向被告包某某说明拒不偿还借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。
最终,经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,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原告金某某同意被告包某某分期偿还借款,至此,案件圆满化解。(桑斯尔)